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中医院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签订【为期 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民法典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