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煤矿的健康发展,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机制,确保一层为一层负责的原则,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2、参加十天一次的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3、对新上矿的职工,必须交安全副矿长和技术副矿长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安排下井作业。
4、开好班前会,让职工具备井下的'安全操作知识。
二、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做好出、入井人员的登记工作、瓦斯"四对口"登记工作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执行"三不准"。
2、以"一通三防"工作为重点,坚持先检查、后安班的管理原则。
3、在职工下井前,必须提前下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职工进行公布后,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再安排下井作业。
4、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瓦斯、运输和水患防治等情况,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将工作落实到实处,责任到人,督促到位,跟踪管理。
5、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抓好煤矿瓦斯管理工作。
6、每班力争完成煤矿煤矿下达的巷道掘进任务。
7、不准参予职工作业,若发现瓦检员个人参予职工作业,由财务室负责扣除,有多少扣多少。
三、安全奖励制度
1、达到安全生产,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奖瓦检员5000。00元;达不到安全生产,完不成生产任务惩安全员。00元,若出现不安全事故或轻重伤,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理。
2、奖金由安全副矿长进行考核列支,罚金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安全隐患的罚款,根据工作实际分别给予10—20%的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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