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防汛工作“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有备无患,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总规定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安全渡汛,现将做好今年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各村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制定防汛物资管理更换的规章制度,同时要落实汛期防汛物资的调运方案,做到通信、车辆、人员三落实,明确岗位职责,保证防汛物资能够随时调动。对已经超过存储年限或因其它原因造成防汛物资已不能用于抢险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废处理,并及时予以更新补充,以保证防汛物资的储备安全和完整。
二、加大投入力度,增强自备数量。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月底前在确保完成所下达各项物资储备定额后,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投资力度,做到足额储备。
三、各村要按照不少于100人的规模组成抢险队伍。自备雨具、照明设施、救生衣、铁掀、钳子等抢险用具,备足常用物品。
四、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抢险的应急能力。各村、各单位要强化水患意识教育,要对单位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抢险和自救能力培训,确保安全渡汛。
五、严格执行防汛物资调拨的.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防汛指挥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用仓储物资。在发生洪涝灾害时,确需动用防汛物资的,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但用后要及时补充,保证原有的储备数量。
附表一:各村储备防汛物资任务表
附表二:乡直单位储备防汛料物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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