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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2020-04-26 来源:独旅网

  1、置业顾问排班各组销售组长做好销售员的日常工作安排,不许迟到(以上午8:30为准,参照各组报前台值班表),一个赛季内迟到一次罚款50元,二次罚款100元,三次黄牌警告并处罚500元;如果有事,必须向销售组长和主管请假,并于当日上午9:00前通知前台;无故旷工一次罚款150元,二次黄牌警告并处罚500元;罚款从工资内扣除。销售组长每周要保证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早上8:30到岗),对组长一周进行一次考核,如有迟到、旷工与上条处罚相同。置业顾问每天早上到前台签到,不允许代签,一经发现代签给予黄牌警告并视为当日迟到。

  2、前台分配新来访客户为加强销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建外前台分配电话和客户做如下规定:对于前台要明确客户来电来访目的,有无置业顾问,只要客户说是购房且没有明确置业顾问则一律视为新客户,由前台按当日值班表分配,分配后无论何种情况不再重新分配,即使该客户与其他销售员b联系过,该客户仍归新分配销售员a所有,销售员b在当日现场不得介入谈判,如果强行介入则给予黄牌警告并处罚1000——5000元,如果有特殊情况要上报销售组长、主管共同商议决定;所有市调客户由策划部负责接待。

  3、成交原则及撞单处理原则

  ⑴成交原则

  为了促进竞争,取消客户确认制度,采用“第一成交原则” 、“友好协商原则”及“客户选择原则”来处理各种“撞单”情况。

  第一成交原则:无论谁先接触客户,以最终使客户签约的业绩员为最终成交人,享受全部业绩和佣金。

  友好协商原则:销售员发现撞单后,应事先进行友好协商,成交后按事先达成一致的意见分单,公司鼓励销售员的友好合作精神。

  客户选择原则:多名业务名同时跟进一个客户,客户有权择优选择一名销售员作为他的服务人,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签字确认至策划营销总监,至此其它销售员不能再跟进,如客户投诉,将给予销售员黄牌。

  ⑵严禁销售员以打折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两个销售员共同跟进一个客户,其中一个(假设为乙)为争取客户,暗示“可以拿到折扣”,如客户直接投诉,将给予乙计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如果销售员投诉,将给予乙警告一次;

  甲深度接触客户,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高折扣成交,则业绩与佣金的分配为甲得60%,乙得40%;如甲在深度接触客户,乙在知情的情况下以高折扣成交,则佣金、业绩100%归甲,并给予乙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深度接触指多次与客户面谈并书面向公司确认过户型或房号,有效期为一个月。

  如客户已经委托甲购买(通过甲将定金或诚意金交纳给公司或指定银行),但当时没有客户需求的房号,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推荐客户其他房号(或引导客户改变购买意象)成交,则业绩与佣金的分配为甲得60%,乙得40%;如前题同上,乙在知情的情况下推荐客户其他房号(或诱导客户改变购买意象)成交,则佣金、业绩100%归甲,并给予乙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

  无论在乙是否知情的情况下,客户已在甲处正式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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