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物资采购的审批
各处室或人员所需物资因学校仓库中没有存放而需要临时采购的,则须填写“实验中学物品采购、维修资金审批表”(见附表1)后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视情况报校长室、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单笔数额100以上报校长室审批,300元以上报服务中心审批,1000元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二、设备物资的采购
采购小组一律凭审批表采购和报销。采购小组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要“货比三家”,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一)临时采购
“临时采购”又称“程序采购”,因每一项物资的采购都按一定的程序进行。
1.临时采购物资中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学校自行采购的,其中单笔数额超过100元的要求询价后确定采购,超过300元的要求两人以上共同采购,超过1000元的要求提交总务处集体讨论确定,并填写询价表。
2.临时采购物资中如果服务中心仓库有货可供的可以直接向服务中心申请领货(如一次性塑料杯、粉笔、签字笔、档案袋、跳绳等文体用品,节能灯、开关等电器用品)。
(二)集中采购
做好集中采购有利于工作安排,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每学期一次的集中采购各相关处室人员要发动有关人员科学合理的制定采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总务处以便及时汇报。
1.每学期一次到服务中心集中领货。
2.集中采购物资中如果是经招标上门供货的(如横幅、喷绘、写真、校徽、空白奖状、荣誉证书、标牌、装订等等),由各处室研究决定后自行采购、自行验收(规格、材质等),到每月月底前把一月来的采购情况汇总到总务处,每月2号前由总务处把上个月所采购的物品按照规定的格式汇总后上报服务中心。
(三)大宗设备物资采购
每年年底总务处根据学校自身情况拟制、提交采购报告,按照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程序进行。
三、设备物资的验收
(一)学校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验收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物资的验收工作,并接待上级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检查;
2.负责对验收的采购招标物资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2或附件3);
3.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招标物资有权退回,并向学校汇报,及时处理。
(二)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包括生产厂商、设备型号和购置台件等)和资料验收(包括购置申报审批材料、财务票据、随机技术资料等)。
2.质量验收(包括产品外观、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等)。设备物资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供货合同所规定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相符;采购设备物资包装密封完好、产品资料齐全、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三)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报告的填写
1.一般物资,填写完整审批表(附件1)即可;
2.固定资产,须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附件3);
3.经服务中心招标采购的直接上门供货的采购物品,须按照服务中心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商务要求和供应商在招标中的承诺条款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并由接收人、验收人、负责人、供货人在月末共同填写签字“物品验收结算清单”(附件2)以备结账。
四、设备物资的入库
采购的设备物资到校当天,学校物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采购标准和产品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库,无入库手续不得办理财务付款、报销业务。
(一)一般物资的入库:由采购人、验收保管人或总务处主任签字后入库(见附件1或2)。
(二)固定资产(教学设备)的入库:由采购接收人、项目验收人、总务处主任或教务处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后入库,同时需交归档资料于仓库保管(见附件3)。
五、设备物资的出库
(一)一般物资的出库要由物资使用者提出申请,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后,凭“实验中学物品领单”到仓库领物。
(二)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管理
1.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
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要由设备物资使用处室或人员向总务处申请,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原单(附件3),经总务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批准后,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2.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填卡记账
(1)购买的设备由总务处根据“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通过设备物资管理系统录入设备原始数据,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由总务处打印设备物资管理卡片和设备标签,卡片由总务处和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2)各设备使用部门管理员凭“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记账,负责将设备标签贴在仪器设备上。
六、设备物资盘存报损
对校内所有物资一年盘存清点一次及以上,实行资产报损制度。做到学校物资“进要入账,出要报损”,使之物尽其用,去向明确,帐物相符。
(一)一般物资报损:总负责人张追红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教师办公用品(黄进)、水电维修零件(俞树勇)、卫生工具(张启星)。
(二)教学用品报损:总负责人黄占宁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体育器材(黄爱宵)、实验耗材(张民强等实验员)。
(三)固定资产报损:总负责人楼美胜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电教仪器(吴金良)、办公设备(徐时亮、张追红、陈剑明)
七、食堂、服务部物资管理
食堂、服务部物资按照服务中心提供的商家进货,确保价格、质量和卫生。
(一)采购: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根据学校需求提出其采购清单,直接向供货单位、服务中心申报。
(二)验收: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和学校食堂、服务部负责人(或店员)共同签字入库。发现不合格食品、商品坚决清退,并做好记录。
(三)出库: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等须由事务长、使用者共同签字,并在使用前进行质量检验,以防变质食品食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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