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允许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器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宿管员或后勤服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离校,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障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对学生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过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卡)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保卫处,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非本室人员及校外人员带入、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经宿管员同意)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住宿生在离校日留宿、非离校日不住宿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9、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工处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危害性强的活动项目,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6、高职学生会单独组织一定规模的学生活动须报请学工处、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进行。中职学生活动必须由老师组织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