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可以以自然人身份购买房产,但购买之后的房产属于个人资产。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设立年限、缴纳税款金额、职工人数等。同时,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也有所提高。
法律分析
一、企业法人能否以自然人身份购买房产?
企业法人当然可以以自然人身份购买房产。不过,购买之后的房产不属于公司所有,而是属于个人资产。
二、企业购房是什么
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企业法人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然而,在购房方面,企业法人并不能以自然人身份进行购房。这是因为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以证明购房人的身份和购房资格。而企业法人并不具备这些证明文件,因此无法以自然人身份购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也对房地产购买资格进行了规定,要求购房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购房资格。企业法人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往往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因此也不能以自然人身份购房。
综上所述,企业法人不能以自然人身份进行购房。
结语
企业法人以自然人身份购买房产是可行的,购买之后的房产归个人所有。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设立年限、缴纳税款金额、职工人数等,同时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也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08-28) 第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委托评估、双方当事人要求委托评估或者网络询价不能或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