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主(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有20xx年富康两用双燃料出租车一辆(蓝色),车牌号为蒙AY3511大包给乙方。
甲、乙双方就大包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大包到车辆报废为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三、乙方每天付给甲方租金及其它费用共计壹佰陆拾伍元(小写:165元),15天一交费;
四、包车期内,乙方负责所需车辆全部修车费用,及时更换配件。包车期内,乙方雇佣“司机安全”、乙方自己以及乘客安全、车辆安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个人全部承担,与车主无关。
五、包车期内,车辆不得转包他人,如果车主发现以上问题,车主有权马上收回车,扣除全部押金。包车期内车辆损坏、丢失,乙方照价赔偿。乙方无权私自解除合同,如果发生,车主有权扣除全部押金;
六、乙方在包车期内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负责。包车费用租金照付,不得拖欠;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合同,如合同正常到期,甲方退还风险抵押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如有违约,按押金的50%扣违约金;
十二、燃油补助费用,由乙方领取。
十三、合同到期后,如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退还乙方 元押金。
甲方: 乙方:
包车人携带的证件:
营运证: 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