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市首届乡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全员培训与竞技活动的通知》(连教办师【20xx】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区乡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全员培训与竞技活动是“区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培训竞技活动,以项目统领,充分调动和发挥区级教师发展中心的工作积极性和统筹协调功能,助推乡镇中心校高效开展校本研训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活动采取竞技选拔与随机抽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复赛、决赛人选。把教学技能培训与考核竞技相结合,以竞技带动培训、以竞技促进学习,提升培训效能,把竞技过程办成促进广大教师学习交流的培训活动,使所有参训、参赛教师都有收获和提高。
二、活动分组与范围
第二届开展的培训与竞技活动学科为: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综合实践(科学、劳技)、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初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每人限报一科。
竞技活动按照学段、年龄和地域分组,分别为:初中青年组、中老年组;小学青年A组、B组,小学中老年A组、B组。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为青年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中心校为A组,非中心校为B组(以本学期任教学校为准)。
所有乡村初中、小学的相应学科教师均应报名参加培训活动(已借调到区政府所在地学校的教师除外)。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男1960年9月1日前出生,女1965年9月1日前出生)或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区教育局批准,可以不参加竞技活动。
区政府所在地学校(含原城东、城南学校)教师以及近五年(20__年至今)已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基本功比赛、优质课)一等奖的教师,不在参赛范围。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本次竞赛程序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区教育局指导乡镇中学、中心校组织;复赛由区教育局组织,决赛由市教育局组织。
初赛、复赛的基本内容:粉笔字(分值10%)、学科特色项目(分值10%)、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运用(分值30%)和课堂教学(分值50%)。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普通话等考核内容。
决赛内容为:特色项目展示(分值15%)、现场答辩(分值15%)、教学设计与微型课堂教学(分值70%)。
学科特色项目:音乐学科为弹唱,美术学科为简笔画,体育学科为动作示范,信息技术学科为实践操作,思品(社会)学科为即兴演讲,其它学科均为徒手作图。
四、时间安排
12月2日之前,学校完成初赛;12月中旬,区组织复赛;年底市教育局组织决赛。决赛按市局通知要求进行。
五、奖励办法及名额分配
本次活动市局设立参训参赛教师个人单项奖、学校团队优胜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单项奖按分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学校组织培训、抽测检查及竞赛获奖等情况评选学校团队优胜奖、优秀组织奖,集体奖项主要根据获奖教师占全体参赛教师的比例和一等奖获得情况评定。
区按各学校参加初赛教师总数的30%,将参加区级复赛的获奖名额按比例分配到乡镇中心校。参加复赛总名额的60%由学校按竞赛成绩推荐、40%由区安排在所有应该参训的教师中随机抽取。区教育局将对参加复赛的教师分组设立一、二等奖。
市教育局按照各县区参加复赛教师总数的10%,将参加决赛的总名额及奖次名额分配到各县区。决赛总名额的60%由县区按竞赛成绩推荐、40%由市随机在参加复赛的教师中抽取。
六、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对推荐上报参加初赛、复赛的教师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参赛人员的主要信息必须在学校网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并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