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三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的规定:“第四条 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5、 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二)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三)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四)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五)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60元至36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的
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客车
每辆
480元至144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
50%计算
其他
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16元至120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至180元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3元至6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600元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