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罚款金额和扣分的规定,违停行为需要扣分的情况,交通罚款的注意事项。
违章停车罚款金额和扣分的规定,以及交通罚款的相关注意事项。
重点总结:违章停车罚款金额和扣分的规定,以及交通罚款的相关注意事项,包括查询违例行为的执法单位、接受处理的要求、签名确认等。
违章停车罚款金额和扣分的规定,以及交通罚款的相关注意事项,如查询执法单位、接受处理要求、签名确认等。
法律分析
一、违章停车罚款多少扣分多少?
违章停车,罚款200元,有些地方违停是不扣分的。有如下情况违停的,是需要扣分的,其它地方违停是不需要扣分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4、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交通罚款相关注意事项
1、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网上查询结果显示执法单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科技处”),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网上查询结果显示执法单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2、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3、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4、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5、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
6、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7、单位要求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
结语
违章停车罚款扣分标准因地而异,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来确定。一次违停需罚款200元,有些地方不扣分。但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人一次记12分,驾驶非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记6分,驾驶车辆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记3分,驾驶车辆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记2分。处理交通罚款时需注意确认执法单位,当事人或车主凭相关证件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并妥善保存交款单。单位领取违例记录清单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缴款需在15日内完成,逾期将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