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而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
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
虽然司法检测暂时未能单独立法,但司法鉴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各项管理机制正在不断调整优化当中,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体制有望理顺,行业市场空间拓展潜力大。
由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质,目前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大多为公检法部门设立,部分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随着社会进步,居民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的增长。
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我们预计,随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及成功,司法鉴定行业社会需求这一领域存在巨大的拓展空间。
从上文我们可以得知,工伤鉴定一般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二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专业的机构运用专业的知识对案件的事务获得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一种鉴定,两者的鉴定内容鉴定标准,原则都是存在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