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 x假期天数。在这里,假期天数是指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放假的天数;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以上就是对深圳2018年生育津贴新政策的解释。望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