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五种:1、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的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科室来进行鉴定;2、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3、治安刑事伤害鉴定,有处置事件的派出所法院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4、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鉴定;5、伤残军人等级鉴定,有民政局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直属荣军医院鉴定伤残等级。
一、交通事故骨折算伤残吗
骨折到底属不属于伤残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去指定的医院去做伤残鉴定才可以知道的,并且要看骨折后治疗和恢复结果,根据伤残等级鉴定为准。如果只是一般的骨折是不属于伤残的认定的范畴的,但是还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的。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在没有功能性障碍时,是无伤残等级的。而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一样,是需要员工在伤情恢复之后才能进行鉴定的。员工或者代理人递交齐全资料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申请。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做一次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指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具有鉴定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其进行检查鉴定,从而确定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