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我国的经济罪犯跑到国外,由于他人是中国人,根据我国刑法属人原则,我国司法对其拥有司法管辖权;若其加入外国国籍,经济犯罪地在中国,根据属地管辖,仍对其拥有司法管辖权。但由于涉及到了他国主权,我国没有司法主权,无法直接抓人,只能进行引渡或者通过国际刑警抓人。在具体实行引渡时,须符合:一、请求引渡的主体必须是有请求权的国家,个人不能成为引渡的主体;二、引渡的发生须以被请求引渡罪犯居留在他国且犯有可引渡之罪为基本前提;三、引渡应当根据引渡条约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七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