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服务合同书(保安用) 篇35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甲方:

  乙方:长沙市上维广告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秉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共同推动电子商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站建设及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网站的内容及价款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国务院20xx年9月20日颁布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甲方提供所有存放在乙方服务器的资料必须健康、合法,否则乙方有权删除。

  2、 甲方租用乙方虚拟空间期间必须保证无下列行为: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及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该虚拟空间服务。

  3、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包括按质完成甲方网站的制作并开通相关服务。

  4、 网站制作完成,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7日内为验收期,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视为甲方验收通过。在验收期内甲方如有修改要求,在不改变框架的前提下,可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修改。

  5、 对于甲方提出的已经过甲方确认的页面或功能进行修改的部分,双方应签署网站合同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并不能以此为由,拖延或拒付网站的相关款项。

  6、 甲方可以在协议期内向乙方提请网站升级的要求,但需补交新发生的相关费用。

  7、 甲方款项未付清的前,乙方不提供网站源代码(页面文件、程序代码)。

  8、 甲方网站建设完成后30天内,必须遵守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办法》进行备案。备案步骤:

  a) 单位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c)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表》

  d) 以上材料壹式贰份,交由我方后由我方代为上交湖南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备案。如30天内未提交备案材料,我方将按照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办法》中的处罚条例,停止所提供的服务。

  三、履行

  甲方按时交纳合同中规定的费用后,并提供网站所需图文资料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开通甲方的网站,特殊情况(例如资料多或页面较多)可延期 个工作日完成。

  四、本合同发生的费用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 ,付款金额为 元。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六、本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密条款:乙方保证任何时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擅自公开、展示、泄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存放在乙方服务器的全部资料(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他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条款为结束条款。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长沙市上维广告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地址:长沙市长岛路8号天扶华庭北栋5层 E-mail: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开户名:长沙市上维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长沙长岛路支行 银行帐号:430000303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