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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清退临工赔偿咨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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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0:41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你在单位工作11年,单位应当补偿你11个月工资。
http://hi.baidu.com/wbyq2006/blog/item/abffa9442eefe983b2b7dc9b.html

同时,根据《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11年没有给你办理劳动保险是违法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补办手续,补交11年保险费。

另外,如果你不愿意被辞退,仍然想留下工作,根据《劳动法》 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在该单位工作满10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通俗地说就是无期合同,没有特别情况发生就永久工作),单位应当办理。
以上情况,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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