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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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2:47
今年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委报送的对涉嫌贪污的余某进行调查的《立案审批表》,摆在了区委陈瑾的案头。认真看了几遍后,她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姓名。
据了解,涉案人员余某并非党员。伴随这张特殊的《立案审批表》的签批,国家监察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全国首例留置措施付之实施。
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是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国家监察改革”的重要论述之一,也是本次国家监察改革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广的重要工作之一。
据了解,改革试点地区均以留置取代“两规”,细化审批权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把纪委原“两规”场所、机关看守所作为留置场所,对留置折抵刑期、异地留置进行探索,做好留置案件调查与审理工作对接。留置期间注重对被调查人的思想教育和讲解,促使被调查人主动认识错误、如实说明问题。强化被调查利保障,采取留置措施及时书面通知家属,限定留置期间讯问时间、时长,坚守安全底线。今年1至8月,3省(市)共留置183人,其中北京市留置43人、山西省留置42人、浙江省留置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