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37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48
想问你个问题,是水局抄水表到户的,还是小区里有物管(或你说的环保局管理)? 如果水局没有抄水表到户的,每个月是抄小区总水表的,那就是物管(或你说的环保局)是作为二次供水给住户的单位!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50
这是明显的责任不明,如果自来水管道是因为自然损坏导致漏水,那么所产生的费用是应该由自来水公司自行负责的;若是人为损坏就应由机关进行处理、责任鉴定,最后有责任比例分摊费用。看你的情况比较像第一种,自来水公司这样做有明显的违法行为。我建议你去当地或媒体反映情况,去是比较直接的维权方式,向媒体反映则有比较大的影响力。(个人意见希望能帮到你,若采纳请给分,谢谢)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52
物业,要不然就直接打热线,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51
这还是要看产权,如果产权及维护权归自来水公司,自然应该由他们维护,但如果不是,就应该由相应的产权机构承担损失.但不管怎么说,长时间停水是影响居民生活的大事情,其他的都可以在解决问题后商谈,借居民不交流失水费的名义停水不供是不应该的,因为自来水做为一项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具有公益性质,不能完全以利益衡量其工作成果.所以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向部门,如热线一类的反映,实在不行也可以反应给媒体.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49
找当地电视台记者就ok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47
直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