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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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2:52
甲、乙从A点出发,沿相反方向跑,他们的速度比是1:23 =3:2。第一次相遇时,他们所行路程比是3:2,把全程平均分成5份,则他们第一次相遇点在B点。当甲A点时,乙又行了2÷3×2=113 。这时甲反西肮而行,速度提高了13 。甲、乙速度比为[3×(1+13 ):2]=2:1,当乙到达A点时,甲反向行了(3—113 )×2=313 。这时乙反向而行,甲、乙的速度比变成了[3×(1+13 )]:[2×(1+15 )]=5:3。这样,乙又行了(5—313 )×35+3 =58 ,与甲在C点相遇。B、C的路程为190米,对应的份数为3—58 =238 。列式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2:49
自己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2:46
湿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