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流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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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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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34
起诉离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你需将相关单据和诉状递交至对方居所地的。
若对方常驻地址和居所地不符,也可提交给其常驻地址所在地的。
(2)负责审核你的申请,如符合立案要求,予以受理。
(3)收到诉状后,将会将之发送给你的当事人并让他有机会作出回应或反驳。
(4)视情况决定是否适当安排开庭日期。
(5)你须按照通知出席审判,以参与诉讼。
(6)在庭审中,将进行详细调查并听取各方陈述。
(7)依据审理结果,若法官认为你与配偶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则可能判令你获得离婚许可;
否则,他们将做出驳回离婚请求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