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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是本地人,我们在本地领证,现在我们协议离婚不成,准备起诉。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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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4小时前

协议离婚不成,准备起诉,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了,并不是一定要对方的居住证。另外如果你委托律师的话,他可以通过户籍机关查询到老公的居住证。取证困难的,也可以向申请帮忙调取证据。起诉的话在本地人民提起诉讼即可。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__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__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__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_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14小时前

她自己的居住证可能让他自己去办,他如果不同意不给你,他自己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的话,你是代办不了的。所以说出主意什么都没有用具体怎么办你可以为了防止他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拖延推诿提前给他打听好了。写到一张纸上,明明白白的告诉他,应该怎么办?具体的方法你可以问你们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这种基层居民组织。然后交给他让他自己去看他想不想离婚你却还得起诉都需要她来配合?

热心网友 时间:14小时前

楼主在本地人民提起诉讼即可。 楼主的丈夫领证的“本地”,也是丈夫的“经常居住地”,本地有权管辖。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楼主只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到本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至于居住证,只是证明丈夫在本地生活工作的证据。如果没有,丈夫的工资条、银行卡消费记录、租房收据、水电费收据等公司单位的工作证、公司单位的领导人证明等,都可以替代。

热心网友 时间:14小时前

这个不一定要居住证。你们在本地登记结婚,他又在这里工作好几年,如若有缴纳医保社保的话,那这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可以在当地起诉,也符合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管辖范围。不过你要保证他能收到的诉讼文书,需要提供他现在的居住地址,或者他工作的企业的地址,不然他收不到起诉状和传票可不行。居住证的作用就是知道他的准确地址,以便于把法律文书送给他。

热心网友 时间:14小时前

协议离婚不成,准备起诉,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了,并不是一定要对方的居住证。另外如果你委托律师的话,它可以通过户籍机关查询到老公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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