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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可以转专业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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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0:30

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
  (一)申请转专业(系)的条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三)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有的学校开学后可换专业,所以开学后你可与辅导员沟通一下。如果不行,就只有上述办法了。当然有选拔的,要看大一的成绩,但是从现在起准备,还是很有希望的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0:31

其实,可不可以要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同一院系的还好说些,跨院系的话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最好是大一开学之前都办好了.那些教育部的条条框框是给外人看的,真正要办起来最好能拖上点关系.这些领导最起码得找到各系主任或者院办部门负责人那里.

那些部分都是青岛的,在这个小地方三找两找就攀上关系了.如果是想要靠自身本事的话,有点麻烦,首先辅导员那里人家就不愿意找这个麻烦,人家年轻老师觉得手头上的活干好了领导不骂就行了,为什么要替你跑到领导那里找麻烦。

我们宿舍当时录取的时候有两个生化一个计算机的,开学的时候都是经管的了。看你或者家里的本事了。没有办法,社会现状如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0:32

学校内网的!!!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意见(暂行)

发布部门:学生处 阅读:205 次 发布时间:2009-8-20 9:36:28

为了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本院专科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有利于学生未来发展及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选择转专业的机会,学生应该慎重对待转专业的选择。
二、适用对象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原则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取得专科学籍的一年级学生。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对口高职类专业学生转入普通类专业(但允许相同专业类别中转专业);
2.艺术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
4.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
5.入学时因特殊原因已转过或重新选择过专业;
6.申请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7.应作退学处理者;
8.无充分理由者。
四、工作流程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秋季学期第5~6周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受理。
2. 各二级学院第7周将申请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申请表》报学生处。
二级学院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转专业评委会,在第7周内对申请本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根据学生的答辩成绩,确定、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申请跨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依据二级学院各相关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各相关专业允许转入学生人数及转入专业相关条件。
4. 由转入(出)二级学院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转专业评委会,对申请跨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5.根据学生的答辩成绩,确定、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连同各二级学院内部转专业名单一起报学院审批。
6.学生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行文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抄送训教处、财会处。以“学籍异动通知单”形式通知学生及相关二级学院。
7.转出(入)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做好相应学籍手续及学生公寓安排的交接。
五、其他说明
1.二级学院指导转入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
2.学生在未接到“学籍异动通知单”前,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转专业后,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按照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当学年学费、住宿费高于原专业者,须补交差额部分。
4.凡补修的课程应履行相应手续。
5.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领用者不再退换。
6.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按《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六、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在学生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0:29

一句话 根本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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